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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低值易耗品采购系统供应商遴选公告
文章来源:  发布时间:2019-03-19  浏览次数:3419次 

 

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低值易耗品采购系统供应商入围资格进行遴选。欢迎对此项目有意向且承接能力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遴选。

一、项目名称

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低值易耗品采购系统供应商遴选

二、项目编号

FJSZYY20190318

三、采购单位

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

四、项目内容

(一)遴选原则:为了满足科研及行政办公的使用需求,保证优质、高效地完成低值易耗品及小型仪器设备的采购任务,现决定公开遴选低值易耗品采购系统供应商,遴选工作将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。

本次只遴选供应商,不定具体品目、型号,入围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属于供货范围的产品均可纳入供货范围。

(二)服务期限:本次遴选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。

(三)供货范围: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外。主要包括:化学试剂(含普通化学品、一般危险化学品、管制类危险化学品)、生物制剂(含标准品)、实验耗材(含针灸用具、玻璃器具)、气体及相关产品、中药材;办公用品:包括U盘等电脑周边、硒鼓等打印用通用耗材、文件栏等桌上用品、记号笔等办公文具、文件袋等文件用品、记事笔记本等办公用纸、白板等、墩布等办公清洁用品、转账凭证等财务用品;小型实验仪器设备、通用设备。

五、资质要求

(一)合法合规。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为一般纳税人,符合国家法律规定,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,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,能够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。

(二)信誉良好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甲方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。对于遴选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(原件或网页打印件)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,其申请无效。

(三)专业务实。乙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化学试剂的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、中药材及药品的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,代理商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;打印用通用耗材的供应商须是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协议供货商。

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申请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项目负责人:林老师

联系电话:83570973

    址: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 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515

七、申请文件

(一)纸质资料。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、近一年纳税证明或者医社保缴交证明一份、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或者承诺一份、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注明联系方式以及QQ)、相关代理品牌授权书一份。

2018年已入围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低值易耗品采购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(签订2018-2019年度供货合同),如上述资料信息未发生变动,无需再次提供相关纸质资料,请递交说明函,佐证说明上述信息未发生变动。如资质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,则需重新提交全部材料。

(二)电子资料。所有供应商(含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供应商)请将上述纸质资料请扫描整理后打包发送至:313680630@qq.com(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)。

(三)递交时间:2019320日至329日周一至周五(8:30-11-30,14:30-17:30)

八、公布名单

在评审结束后,我院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公示,并向入围的申请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并签订供货协议。

 

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

2019年3月18日    

   

电话:0591-83570279

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

邮箱:fjszyykxy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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